投資者眼中的IPO,一般是會發行新股並作公開發售,不過介紹上市的方式就比較獨特。
「介紹上市」(way of introduction)的不同之處,在於不會發行新股,只是企業股東將本身的舊股申請掛牌買賣,從一定層面來說,便不再涉及融資。
而根據港交所的規定,「介紹上市」分為三個形式:
一是申請上市的證券已在一家證券交易所上市,爭取在另一家交易所上市,或為同一交易所的「轉板上市」。
二是「分拆上市」,即發行人的證券由一名上市發行人以實物方式,分派給其股東或另一上市發行人的股東。
第三種方式則為換股上市。即由海外發行人發行證券,以交換一名或多名香港上市發行人的證券,而該等香港發行人的上市地位在海外發行人的證券上市的同時將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