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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紅利和除權除息

1. 股息紅利嘅來源

股息是股東定期按一定的比率從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紅利則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後按持股比例向股東分配的剩餘利潤。 獲取股息和紅利,係股民投資於上市公司嘅基本目的,都係股民嘅基本經濟權利

一般來講,上市公司在財會年度結算以後,會根據股東的持股數將一部分利潤作為股息分配給股東。 根據上市公司嘅信息披露管理條理,我國嘅上市公司必須喺財會年度結束嘅120天內公佈年度財務報告,且喺年度報告中要公佈利潤分配預案,所以上市公司嘅分紅派息工作一般都集中喺次年嘅第二同第三季度進行。

在分配股息紅利時,首先是優先股股東按規定的股息率行使收益分配,然後普通股股東根據餘下的利潤分取股息,其股息率則不一定是固定的。 在分取了股息以後,如果上市公司還有利潤可供分配,就可根據情況給普通股股東發放紅利。


2. 發放方式

採用送紅股嘅形式發放股息花紅實際上係將應分畀股東嘅現金留喺企業作為發展再生產之用,它與股份公司暫不分紅派息冇太大嘅區別。 股票紅利令股東手中嘅股票喺名義上增加咗,但與此同時公司嘅註冊資本增大了,股票嘅淨資產含量減咗。 但實際上股東手中股票嘅總資產含量冇乜變化。

身家股利是上市公司用現金以外的其他資產向股東分派的股息和紅利。 它可以係上市公司持有嘅其他公司嘅有價證券,都可以係實物。 負債股利是上市公司透過建立一種負債,用債券或應付票據作為股利分派給股東。 呢啲債券或應付票據既是公司支付嘅股利,又肯定咗股東對上市公司享有嘅獨立債權。 現金股利是上市公司以貨幣形式支付給股東的股息紅利,也是最普通最常見的股利形式,如每股派息多少元,就是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係上市公司用股票嘅形式向股東分派嘅股利,也就昰通常所講嘅送紅股。

由於要喺獲得利潤後才能向股東分派股息和紅利,上市公司一般係喺公司營業年度結算以後才從事呢項工作。 在實際中,有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內進行兩次決算,一次營業年度中期緊,另一次係營業年度終結。 相應地向股東分派兩次股利,以便及時回報股東,吸引投資者。 但年度中期分派股利不同於年終分派股利,它只能在中期以前嘅利潤餘額範圍內分派,且必須係預期本年度終結時不可能蝕嘅前提下才能進行。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分紅的基本程序是,首先由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確定股利分派方案,然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方能生效。 董事會即可依股利分配方案向股東宣佈,並喺規定嘅付息日喺約定嘅地點以約定嘅方式派發。

在滬深股市,股票的分紅派息都由證券交易所及登記公司協助進行。 在分紅時,深市嘅登記公司將會將分派嘅紅股直接登錄到股民嘅股票帳戶中,把現金紅利透過股民開戶嘅券商劃撥到股民嘅資金账户。 滬市上市公司對紅股的處理方式與深市一致,但現金紅利需要股民到券商處履行相關的手續,即股民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櫃台中將紅利以現金紅利權賣出,其紅利款項由券商劃入資金帳戶中。 如逾期未辦理手續,則需委託券商到證券交易所辦理相關手續。


3. 除權與除息

上市公司發放股息花紅嘅形式雖然有四種,但滬深股市嘅上市公司進行花紅分配一般只採用股票紅利和現金花紅兩種,即統稱所講嘅送紅股同派現金。 當上市公司向股東分派股息時,就要對股票進行除息;當上市公司向股東送紅股時,就要對股票進行除權。

當一家上市公司宣佈上年度有利潤可供分配並準備予以實施時,則該隻股票就稱為含權股,因為持有該隻股票就享有分紅派息的權利。 在這一階段,上市公司一般要宣佈一個時間稱為"股權登記日",即在該日收市時持有該股票的股東就享有分紅的權利。

在以前的股票有紙交易中,為了證明對上市公司享有分紅權,股東們要在公司宣佈的股權登記日予以登記,且只有在此日被記錄在公司股東名冊上的股票持有者,才有資格領取上市公司分派的股息紅利。 實行股票的無紙化交易後,股權登記都透過電腦交易系統自動進行,股民不必到上市公司或登記公司進行專門的登記,只要在登記的收市時都擁有股票,股東就自動享有分紅的權利。


4. 送紅股嘅利弊

在上市公司分紅時,我國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紅股。 其實對上市公司來說,畀股東分紅時採取送紅股緊嘅方式,與完全唔分紅、把利潤滾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並無什麼區別。 幾種方式,都係將應分畀股東嘅利潤留喺企業作為下一年度發展生產所用嘅資金。 它一方面增強咗上市公司嘅經營實力,進一步擴大咗企業嘅生產經營規模,另一方面它不像現金分紅噉需要攞出較大額度嘅現金嚟應付派息工作,因為企業一般留存嘅現金都係唔太多嘅。 所以幾種形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都是較為有利的。

当上市公司唔畀股東分紅或把利潤滾存至下一年時,部分利潤就以資本公積金嘅形式記錄喺資產負債表中。 而畀股東送紅股時,一部分利潤就要作為追加嘅股本記錄喺股本金中,成為股東權益嘅一部分。 但喺送紅股時,因為上市公司嘅股本發生變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當地嘅工商管理機構進行註冊登記番,另外還需對外發佈股本變動嘅公告。 但唔理喺上述幾種方式中採取邊一種嚟處理上一年度嘅利潤,上市公司嘅淨資產總額並不發生任何變化,未來年度嘅經營實力都唔會有任何形式嘅變化。

而對於股東來說,採取送紅股嘅形式分配利潤將優於唔分配利潤。 幾種方式雖都唔會改變股東嘅持股比例,都唔增減股票嘅含金量,因為送紅股將股票拆細緊嘅同時都將股票每股嘅淨資產額同比例降低埋,但送紅股卻直接提高股民嘅經濟傚益得。 其根據如下:

4.1 按照我國嘅現行規定,股票嘅花紅嘅徵稅可根據同期儲蓄利率就是扣減,即給予一定的優惠,具體稅額就係每股紅利減去同期儲蓄利率後再徵收20%嘅股票所得稅,咁喺每次分紅時要徵收嘅稅額係:

所得稅=(每股紅利-本年度一年期定期儲蓄利率)糸20%

当上市公司喺本年度唔分配利潤或把利潤滾存至下一年時,下一年度嘅花紅數額就勢必增大,股民就減咗一次享受稅收減免嘅優惠。

4.2 股票供不應求階段緊,送紅股增加咗股東嘅股票數量,市場炒作的益咗股價緊嘅上漲,從而有助於提高股民嘅價差收入。

4.3 送紅股以後,股票嘅數量增加咗,同時由于除權降低咗股票嘅價錢,就降低咗購買呢種股票嘅門檻,局部可改變股票緊嘅供求關係,提高股票嘅價錢。

將送紅股與派現金相比,兩者都係上市公司對股東的回報,只不過係方式不同而已。 只要上市公司喺某年度內經營盈利,它就係對股民嘅回報。 但送紅股與派發現金紅利有所不同,如果把兩者與銀行存款相比較,現金紅利有點類似于存本取息,即儲戶將資金存入銀行之後,每年取息一次。 而送紅股卻類似于計復利的存款,銀行每過一定的時間間隔將儲戶應得利息轉為本金,使利息再生利息,期滿後一次付清。 但送股呢種回報方式又有其不塙定性,因為把盈利轉為股本而投入再生產係一種再投資行為,它同樣面臨著風險。 若企業在未來年份中經營比較穩定、業務開拓較為順利,且其淨資產收益率高於平均水平得,則股東得到預期的回報得;若上市公司嘅淨資產收益率低於平均水平或送股後上市公司經營管理不善,股東唔單止喺未來年份度得不到預期回報,且仲將上一年度應得得紅利化為咗固定資產沉澱。 這樣送紅股就不如現金紅利,因為股民取得現金後可選擇投資其他利潤率較高的股票或投資工具。